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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工商城知识产权规则

2024-12-02

第一章 总则

第一条  为了更好地维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,严格要求平台信息(即属于《中国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规定的作品,包括但不限于文字、图片、音乐、电影、表演和录音录像制品和电脑程序等)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,特制定本规则。

 

第二章 知识产权侵权投诉处理规范 

第二条  基本要求

1)建立知识产权审核小组,对平台项目进行初审、再审、复审。

2)建立知识产权投诉小组,接收用户侵权投诉、确认反馈、依法处置的流程,明确采取下架、屏蔽和关店等必要措施。

3)通过与知识产权权利人加强合作等方式,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有效性。

第三条  受理投诉的范围及条件

1)徐工商城受理知识产权侵权投诉的范围包括:

a)商标权侵权投诉;

b)专利权侵权投诉;

c)著作权侵权投诉;

d)图片盗用侵权投诉。

2)为维护正常的经营环境,防止恶意投诉,所有投诉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

a)投诉人提供必要的、准确的、详实的理由和依据,如投诉通知书、权利人信息、知识产权权利证书、构成侵权的证明材料等;

b)投诉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,且提供明确、有效的联系方式;

c)能够实现准确定位的涉嫌侵权商品、服务或内容的信息或网址;

d)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。

第四条  投诉处理流程

1)建立知识产权侵权通知受理通道,包括但不限于徐工商城的在线投诉系统、投诉受理电子邮箱(zhaoyipeng5@xcmg.com)、投诉受理电话(400-699-9272)等。

2)徐工商城的处理规则

a)投诉方及被投诉方应当按照“谁主张谁举证”的原则向徐工商城提供相关材料;

b)徐工商城有权依据本规则向任何一方索要相关证据,并有权对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;

c)如投诉双方无法对投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,徐工商城将根据双方提供的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,做出完全独立、中立的判断。若不服徐工商城做出的判断,有权请求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处理;

d)提交人应保证其所提交证据的真实性、合法性。

第五条  投诉处理流程图

 

第六条  知识产权侵权处罚规则   

    知识产权不仅严重影响知识产权人的权益,也危及自身的商业信誉和形象,甚至会带来后续的法律纠纷,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其他无法估量的无形损失。

具体罚则:

 

第七条 知识产权管理规则

1)入驻商提交不存在侵权行为声明的,徐工商城进行核查,并将该声明转送发出通知的知识产权权利人,并告知其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。

2)徐工商城接到声明后,将该声明转送发出通知的知识产权权利人,并告知其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。徐工商城在转送声明到达知识产权权利人后二十个工作日内,未收到权利人已经投诉或者起诉通知的,应当及时终止所采取的措施。

3)入驻商提交虚假的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,导致权利人损失扩大的,加倍承担赔偿责任。

4)发现入驻商侵权知识产权后,将采取下架、屏蔽、关店等措施。

5)徐工商城归集平台内发生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信息,加强监控,防止知识产权重复侵权行为。